关于开展创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有关事项
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各部门党组织:
根据学校安排,现将创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1.建强基层党支部,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建立健全党支部各种工作制度,落实“先锋创绩”制度,制定党员“先锋创绩”合格标准,开展党员“先锋创绩”承诺,“七一”前后查摆“先锋创绩”承诺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党员年审和民主评议,评定党员合格等级;亮党员身份,教师党员积极参加在职党员回归社区活动,参与社区民主管理,创建文明城市,学生党员积极参加宿舍党员工作站服务活动,参与宿舍管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章党规的学习,增强党支部生活的丰富性、政治性和时代性。
3.注重做好发展师生党员工作,坚持党员标准,提高党员质量,坚持政治合格、持续培养,端正师生入党动机,严把党员入口关,发挥党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新党员的教育培训,使其真正在思想上入党。
4.落实“党建+”工作理念,强化“党建+互联网”工作,深入推进“连心、模范、强基”三大工程,充分合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等网络平台,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工作要求
1.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党的理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并有每次学习及相关活动的详细记录。
2.党员队伍政治素质优良,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群众反映好、评价高,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决策科学、执行高效、监督有力。
4.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突出本单位特色和亮点,为学校转型发展、迎接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等重点工作建言献策、排忧解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三、其他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务必于6月8日前将“先锋创绩”、在职党员回归社区有关材料交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同时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建+”和“主题党日活动”工作,推进“连心、模范、强基”三大工程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材料准备好备查。
中共新余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