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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先锋创绩”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9 点击: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各部门党组织、附属学校党总支:

近期,市委党建办对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市”工作进行了调研,校党委组织部也对学校的“先锋创绩”工作进行了实地走访了解,发现在“先锋创绩”工作中的制定党支部合格党员标准(创绩指标)、党员承诺践诺等基础性工作存在“散、虚、庸”等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方向

(一)存在的问题

1.散:党支部合格党员标准(创绩指标)内容宽泛,聚焦不够,重点不突出,单位特色和职能特点不鲜明,没有针对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党员承诺践诺没有结合党员个人工作学习生活实际,没有紧扣自身岗位职责,体现岗位特点。

2.虚:党支部合格党员标准(创绩指标)虚化,没有结合学校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或结合的不紧;党员的承诺内容比较空泛,没有落到一件件可量化的具体事情上,缺乏可操作性。

3.庸:党支部合格党员标准(创绩指标)、党员承诺事项比较平庸,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党员的自我要求体现从严不够,努力方向缺乏创先争优的“味道”。

(二)改进的方向

1.聚:党支部合格党员标准(创绩指标)要突出本单位的特色和职能特点,紧扣“四讲四有”标准,提出具体要求,使每“一讲一有”都能体现单位的特色和职能特点。党员要围绕党支部合格党员标准(创绩指标),结合学校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紧扣岗位职责作出具体承诺。

2.实:党支部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制定支部的合格党员标准(创绩指标);党员承诺内容要实在,要落实到一件一件的具体工作和事情上,要可操作、可量化、可评判。

3.进:支部合格党员标准(创绩指标)、党员的承诺事项要从严从实,有一定的“挑战性”,要“跳起来摘桃子”,体现出“创先争优”的味道。

二、有关要求

1.“先锋创绩”制度是防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抓党建促中心的有效抓手,是深入推进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市”的关键所在,各级党组织一定要落实落细、做实用好。

2.支部合格党员标准(创绩指标)要认真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党委(党总支)要逐一审核把关;党员承诺事项要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支部要认真审核把关。支部合格党员标准(创绩指标)和党员承诺事项一定要体现出“三看”,即从支部合格党员标准(创绩指标)中,可看出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什么,中心任务是什么,亮点特色在哪里;从党员的承诺中,可看出党员处在什么岗位,承担什么任务,争创什么业绩。

3.各党委(党总支)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务必在3月底前完成这几项基础性工作,校党委组织部将及时跟进督促指导,确保工作完成的时间和质量。

4.各支部要对审核把关后的支部合格党员标准(创绩指标)、党员承诺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引导党员“亮身份、立标杆、作表率”。

5.市委“党建办”4月上旬将就“先锋创绩”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调度,并通报有关情况。

 

 

 

   中共新余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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