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3号)文件要求及省教育厅召开的高校“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培训会会议精神,现开展对全校在职教职工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本项工作由于量大面宽,时间紧迫,需要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配合完成。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校需在12月前上报,为按期完成上级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包括三项:一是采集全校各级各类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二是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三是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二、 采集范围
本学院所有在职教职工,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及外聘教师。离退休教职工信息不采集。综合部门只需采集本部门无教学业务的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信息。
三、 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工作部署。
时间:2016年10月19日-2016年10月21日。
在办公平台公布《新余学院“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采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并召集工作组成员会议,说明要求,明确分工。
(二)第二阶段:申报信息。
时间:2016年10月28日前。
以部门、学院为单位,申报基础数据,各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同时提交纸质版(纸质版需教师本人签字确认信息无误)和电子版(详细内容见附件:基础信息模板)。
(三)第三阶段:审核信息。
时间:2016年10月29日-2016年11月4日。
相关职能部门(教务处、科研处、组织部人事处等)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审核各部门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中,教务处负责审核学历教育教学、教学成果及相关获奖信息;科研处负责审核科研成果及相关获奖信息;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审核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入选人才项目、基本待遇、教师资格、师德、培训信息等。
(四)第四阶段:录入信息并上报。
时间:2016年11月5日-2016年11月14日。
组织部人事处组织人员,对审核后的信息进行分类汇总整理并录入系统,经校领导审定后将学院信息采集整体情况以正式报告的形式报教育厅人事处备案。
(五)第五阶段:信息维护及应用。
时间:2016年11月15日后。
学院采集信息上报生效后,如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新信息添加由教职工本人操作,经审核后生效;变更已有信息需由学校信息管理员提交申请,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变更。可按权限开展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生成报表等方面的应用工作。
四、 注意事项
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对待,将工作的要求传达到每位采集对象,认真采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信息采集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保密性。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教职工信息的收集整理,请各工作人员在10月23前以实名制加入QQ工作群,群号为551528697。
基础信息模板.rar
新余学院人事处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