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6年下半年教师实践锻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应加强教师实践锻炼的计划性,从加强本院学科、专业建设、提升教师实践能力的角度合理安排参加实践锻炼人员、锻炼内容,对教师实践锻炼申报计划认真指导把关,防止走过场,杜绝只凭教师个人兴趣选择锻炼单位和锻炼内容,切实提高实践锻炼效果。专任教师不安排教学任务进行实践锻炼。行政兼职教师原则上要求离开行政岗位进行实践锻炼,若行政工作无法完全脱岗,需提供详细的实践锻炼时间安排,锻炼时间按实际锻炼时间计算。本批企(事)业锻炼申报时间范围为2016年7月10日至2017年1月10日,各申报人员在此时间范围内可选择3-6个月的锻炼时间。
2、各二级学院根据《新余学院教师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提升办法(试行)》(余学院党发〔2014〕3号)要求,组织教师(含业务归属)积极申报,并按要求填写附件1《新余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附件2《新余学院教师实践目标责任书》、附件3《第四批实践锻炼教师申请汇总表》。
3、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及汇总表填写要规范,实践时间 (格式: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企(事)业锻炼的岗位及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企(事)业详细地址、实践目的和任务等必须填写。行政兼职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应注明每周在企(事)业锻炼和在学校工作的时间安排。
4、教师在企(事)业锻炼时,应认真遵守本单位的工作作息时间,认真填写《新余学院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手册》,完成工作手册中规定的工作任务。务必留下在企(事)业单位锻炼的工作照片,若待过多个岗位,每一个岗位都要留影。
5、教师锻炼结束后,应按要求填写《新余学院教师社会实践考核表》,撰写好实践锻炼调研情况总结、做好实践锻炼效果展示等相关工作。
6、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6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教务处审核后再交人事处师资科310室何欢处,学校研究同意后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新余学院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手册》。
附件1《新余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
附件2《新余学院教师实践目标责任书》
附件3《第四批实践锻炼教师申请汇总表》
附件4《新余学院教师社会实践考核表》
附件5《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实践锻炼过程管理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教师实践锻炼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新余学院人事处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