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7年上半年我校教师实践锻炼申报工作,提高教师实践应用能力建设,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应强化对教师实践锻炼的认识,做好本学院专业建设实践应用型教师队伍规划培养,必须在确保本学院教学任务有效落实的基础上动员、鼓励中青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实践锻炼的岗位及内容须紧扣本学院专业和人才培养所需,近期需要职称评审的教师可优先考虑。切实从有利于本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提升教师实践能力的角度合理安排参加实践锻炼人员、锻炼内容,对教师实践锻炼申报计划认真指导把关,防止走过场,杜绝只凭教师个人兴趣选择锻炼单位和锻炼内容,切实提高实践锻炼效果并做好本学院年度实践锻炼日常实践检查记录。专任教师在不安排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实践锻炼,行政兼职教师原则上要求离开行政岗位进行实践锻炼。若行政兼职教师不能完全脱岗,需提供详细的实践锻炼时间安排,锻炼时间按实际锻炼时间计算。本批申报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时间周期为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7月10日,各申报人员在此时间周期内可自行确定3-6个月的锻炼时间。
2、各教学单位根据《新余学院教师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提升办法(试行)》(余学院党发〔2014〕3号)的要求,组织本学院教师(含业务归属)积极申报,并按要求填写附件1:《新余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附件2:《新余学院教师实践目标责任书》、附件3:《第六批实践锻炼教师申请汇总表》。
3、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及汇总表填写要规范,实践时间 (格式: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企(事)业锻炼的岗位及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企(事)业详细地址、实践目的和任务等必须填写。行政兼职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应注明每周在企(事)业锻炼和在学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4、教师在企(事)业锻炼时,应认真遵守实践单位的工作作息时间,认真填写《新余学院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手册》,完成工作手册中规定的工作任务。务必留下在企(事)业单位锻炼的工作图文资料,若待过多个岗位,每一个岗位都需详细记录。
5、教师锻炼期满结束后,应按要求填写《新余学院教师社会实践考核表》,撰写好实践锻炼调研情况总结、做好实践锻炼效果展示等相关工作。
6、各教学单位要创建微信群或QQ群,确定相对固定实践锻炼管理人员,对正在实践锻炼的教师实施随机抽查、信息记录等工作,每周至少2次,待实践锻炼工作结束后,将考勤情况附在考核表之后。
7、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教务处审核后再交人事处师资科310室何欢处,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由人事处师资科向当事人发放《新余学院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手册》。
附件1、新余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doc
附件2、新余学院教师实践目标责任书.doc
附件3、 第六批实践锻炼教师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实践锻炼过程管理的通知.doc
新余学院人事处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