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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2学期外聘教师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3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按照《新余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余学院发[2012]9号)、《新余学院“双百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余学院人字[2014]1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聘用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程序

1.教学单位申报。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需要组织报名、资格初审,填报《新余学院外聘教师汇总表》、《新余学院外聘教师申请审批表》(新聘人员填写),连同新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报人事处师资科审核。

2.试讲。各教学单位组织新聘教师试讲,并上交新聘教师试讲结果报告。

3.资格审核。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同时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4.学校审批。人事处根据资格审查和试讲情况,提出外聘教师拟聘人选报学校批准。

二、要求

1、学校从2015年起,将教师(含本校兼职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量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之中,各教学单位应在优先保障本校教师达到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前提下,聘任外聘教师。少数达不到工作量要求的学院,应考虑安排教师进修转行到相关或相近专业教学。

2、聘任外聘教师应根据学校转型发展工作的要求,优先聘任教学能力、实践能力较强,有专业技能特长的人员。

3、严格按照《新余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对聘任外聘教师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从严把握。

4、申请“双百工程”外聘教师课时津贴标准的外聘教师应按《关于提高部分“双百工程”外聘教师课时津贴标准的通知》(余学院人字[2015]13号)文件要求提供申请及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聘任外聘教师相关材料一份(相关表格可在学校组织部网站下载)在2017110前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0),电子版发邮箱xyxyszk@qq.com。联系人:何欢 电话0790-6666026

附件 12016-2017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汇总表

2、新余学院外聘教师申请审批表(新聘人员填写)

3、新聘人员相关证件粘贴页

4、新余学院“双百工程”外聘人选审批表

5、学校聘用企业人才情况汇总表

6、学院教师课时统计表(2016-2017-2学期)

7、关于提高部分“双百工程”外聘教师课时津贴标准的通知

附件.zip

新余学院人事处

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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