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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党总支、党支部按期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点击: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我校党总支、党支部按期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附属学校党总支:

根据《新余学院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制度》有关要求,现将做好我校党总支、党支部按期换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文件精神,党总支、党支部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2016年我校党总支、党支部按照要求进行了换届,今年即将任期届满,需按期换届。

2、为更好开展工作,使换届工作做到同步,在2016年换届以后新成立的党支部在今年一并进行换届(2019年新成立的党支部不进行换届)。未到任期的党支部提前换届应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3、按照《新余学院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制度》要求,进行换届的党组织要提前4个月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换届请示。

4、请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附属学校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尽早做好换届相关准备工作。党总支、党支部换届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延期。

5、换届工作应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中共新余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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