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各部门党组织、附属学校党总支:
2019年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在3月5日前后进行,请认真组织,开展好3月份的主题党日活动。按照新余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安排,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主要事项如下:
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精神。
(参考资料请复制如下网址:http://www.12371.cn/2019/01/21/ARTI1548064520747640.shtml)
2.认真学习2月14日全市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精神和2月22日八届市委第59次常委会会议精神,特别是市委书记蒋斌同志在会上的讲话精神。
(参考资料请复制如下网址:http://www.newsxy.com/paper/xyrbweb/html/2019-02/25/node_1.htm)
3.按要求认真布置并组织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3月底前完成。
4.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市”工作的通知》(余党建办字〔2019〕1号)文件要求,组织党员进行承诺践诺,承诺践诺要围绕支部党员“先锋创绩”量化评分标准,紧扣岗位工作本职,突出创先争优,围绕具体事项作出承诺。承诺内容要具体、实在、可操作。承诺事项要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并由支部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备案。承诺事项通过适当方式公开。承诺要在3月8日前完成。同时要组织引导党员佩戴党员徽章、设置党员岗位牌等方式亮明党员身份,接收广大师生监督。
“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以党委(党总支)为单位(机关党委各支部直接报送)请于2019年3月12日前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
邮箱:2154624829@qq.com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07906666029
中共新余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