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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0 点击:

关于认真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

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各部门党组织、附属学校党总支:

根据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8〕4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全校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组织生活会主题

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持续改进作风,勇于担当实干,争当先锋模范,大力推进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建设,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囯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基本要求。高质量开好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对于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建设坚强战斗堡垒,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将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准确把握主题内涵,突出重点环节,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和组通字〔2018〕41号通知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扎实做好以下重点环节工作:

1.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认真学习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章和党内规定,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要求,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2.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诚恳听取对党支部工作和党支部委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倩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帮助做好心理疏导,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还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党支部和党支部委员的意见建议。

3.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发展党员政治标准和程序步骤,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还要按照《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21号)要求,突出查摆在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还要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特殊资源等问题,并在会上作出专门说明。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以党员大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员应报告一年来的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情况以及兑现承诺情况,并结合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一般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

5.客观公正作出评定。民主评议党员结合组织生活会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要注意防止出现优秀党员比例过高、评议不真实不客观等问题,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6.从严从实抓好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党员在参加下年度组织生活会时,应报告整改承诺落实情况。

三、切实加强督查指导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不能简单转发文件。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派人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切实保证质量。机关党委还要注意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指导,帮助他们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进行。要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按照要求认真记录会议情况和每位同志发言要点,会后如实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情况和整改承诺措施。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党支部不搞“痕迹管理”(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支部班子成员和县级领导干部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关注和应对网络舆情,对发现的网上购买对照检查材料等行为要及时处置。要加强督查了解,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对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不少于15个),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并形成抽查情况报告。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认真总结本单位所属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于2019年4月6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民主评议党员评定结果汇总表



中共新余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1月9日




附件:

民主评议党员评定结果汇总表

单位:

序号

姓名

入党时间

评定等级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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